2024年7月5日,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会(以下简称:消保联)接到太原市市民宁志红女士投诉:反映2023 年6月在香河县居然之家家具城“香河县上檀家具销售处”购买纯实木家具,合同备注主材为黑檀木(爱里古夷木),辅材为红胡桃,总价值158700元。2024年1月送货安装好。晒家除味5个月依然呛鼻,经测,不但甲醛超过标准,且都为多层板贴皮,并非合同备注的纯实木家具。商家的虚假宣传和涉嫌欺诈的行为让宁女士的身心受到了巨大伤害,她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却遭到了无理拒绝,并称全香河县的家具都是这样销售的。
据宁女士反映,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认定该商家所销售的家具并非合同约定的实木家具,并提出了要求商家将除定制家具外的全部家具退货退款的处理方法,但宁女士希望将以次充好的定制家具也一并退回,商家因此拒绝退货退款,并对此纠纷采取冷处理的解决办法。
该商家销售处负责人曾表示,宁女士闻到的味道是木材中漆的味道,并非甲醛。关于木材,门板的新版中间为叠拼工艺。对此,宁女士表示不认可,并称多层板里面有很多胶,这才是味道大的原因,甲醛虽然无色无味,但会伴随着胶水的挥发而释放,而自己的新房子将来会有老人和孩子住,这无疑会极大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据宁女士讲,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认定该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但只是进行过数次协商调解,目前并未对商家依法进行处罚。
宁女士补充道,这个定制柜门全是贴皮,木板取样后发现都是多层板板材,并非实木,外漏的一块侧板是红胡桃,只换门子的话,很难做到一致,所以我要是留下也是拆了重做,对我来说就是残值了,真的很可惜,但没办法。卧室里面用的东西,环保级别是要很高的,我实在不能接受这种材质。商家的这种偷梁换柱、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当地政府难道就不管管吗?
在向河北省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无果后,消费者向消保联进行了投诉,山西省消保联一直重视此事,并于7月19日将此事对外进行了公示,引起了多家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8月10日,山西省消保联又向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关于解决消费者宁志红投诉问题的函”,该局市场科的王科长在接到函件后,于8月21日回复消息称,是不是实木必须经过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目测是不行的,而检测也一定要经过商家同意的检验测试的机构来检测,如果商家不同意那也是不行的。最后,王科长表示,他们近期内将再组织一次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的行政责任】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除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准确的通过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处以违法来得到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八)对消费的人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截止目前,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对香河县上檀家具销售处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太原市宁女士的退款赔偿问题也没有正真获得妥善解决。山西省消保联将持续关注此事!